配套环保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北京东晟先创科

2018-08-27

千龙网北京8月3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开出的“2018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北京东晟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20万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昌平区环保局于2018年6月19日对北京东晟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阳坊镇前白虎涧村西的实际经营地址的“生产智能机柜”建设项目于2010年6月正式投入使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未经环保验收。

该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昌平区环保局北京东晟先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