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高温材料公司被连开两张环保罚单 罚款

2018-08-27

千龙网北京8月3讯 近日,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开出的“2018年7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显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被连开两张罚单,总计罚款4万元。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昌平区环保局于2018年5月15日对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小汤山工业园四号楼的实际经营地址从事制造耐火材料制品等,该单位属于工业企业,在厂区东侧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该单位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昌平区环保局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昌环保监察罚字〔2018〕5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在当天的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在在厂区机修车间进行焊接作业,向大气排放粉尘,未安装净化装置,也未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昌平区环保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三日内改正,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责任编辑:陈群(QT0001)